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借贷纠纷诉至仲裁委,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中奖为由诱导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声称需现金交付以确保中奖资格。后李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失联。期间李某多次以'公司流程'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李某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交易关系,且未收到任何款项,质疑转账凭证真实性及张某某未签订合同的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现金交付收据。公司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及李某多次要求转账的行为,认定存在诈骗嫌疑,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万元,剩余1.5万元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第179条赔偿损失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平台责任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中奖'套路,遇资金往来应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避免错过止付时效。对'招聘'类骗局要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轻信现金交付要求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