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要求返还被支持
【标题】张某某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要求返还被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案由为婚恋交友诈骗纠纷,对方通过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行为,导致张某某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是某大学教师的李某,对方以恋爱为名骗取信任。随后李某谎称有教育培训投资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并消失,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无法追回款项。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仲裁委申请返还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虚构教育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账户服务,未参与任何诈骗活动,且张某某转账行为系个人自愿,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账户冻结证明。公司提供账户使用协议及内部审批记录。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结合平台信息认定李某冒充身份实施诈骗,公司存在账户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避免陷入资金骗局。企业应严格审核对公账户使用规范,防范被利用进行非法交易。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