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医疗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医疗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劳动者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服务岗位,后遭遇以虚假医疗服务为名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应聘后被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公司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要求进行屏幕共享操作。期间,公司人员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资金冻结',迫使张某某配合虚假资金拆分流程。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医疗资质,且资金流向与承诺服务无关,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服务项目,通过伪造审批流程实施诈骗;公司辩称该笔款项为正常业务合作款,且已通过平台完成交易。双方对资金用途及公司资质真实性存在根本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卡转账记录、多级资金拆分凭证及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虚假的项目合作协议,未能说明资金具体用途。仲裁员对网络借贷场景中的异常交易流程及财务人员操作进行重点审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假医疗项目诱骗张某某进行资金拆分,且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威胁的行为,构成诈骗犯罪。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公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金融诈骗陷阱,发现异常转账流程应及时报警。维权时需注意收集资金流向、虚假宣传证据及通讯记录,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