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诈骗保证金被追责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保证金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于2024年某月某市
【事实背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贷款征信为由要求缴纳保证金。李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指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支付约3.5万元,后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持续充值,最终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实际提供征信服务,遂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需全额退款,公司称系个人与李某交易与企业无关。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参与诈骗、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虚拟币转账记录、李某发送的伪造政府公文截图及多次沟通短信记录。公司辩称未核实客户身份且未收到款项,申请调取银行流水。经核查,公司账户确有收到虚拟币转账但未进行资金划转。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重大管理漏洞,未尽到对客户身份核实义务,但因证据链未完全证明主观故意,裁决退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客户身份审查,警惕虚拟币交易风险。劳动者需保存完整证据链,发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