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政府审批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政府审批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网购用户,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政府部门贷款专员的电信诈骗,涉案APP由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案件涉及对公账户转账及屏幕共享要求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某市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政府专项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进行贷款审批。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要求其通过该APP向指定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验证身份。后该APP因涉嫌诈骗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APP已公示风险提示,且张某某主动提供转账信息,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了涉案APP的注册信息、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下架公告。公司提交的所谓'风险提示'因未显示在用户操作界面被认定为无效证据,张某某提供的屏幕共享验证记录与转账时间吻合,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向张某某返还违法所得3.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同时认定李某的诈骗行为与公司管理漏洞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公职人员'身份伪装,遇到要求下载APP或屏幕共享时应提高警惕。平台方须加强实名认证及风险提示,用户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