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招聘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假招聘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虚假招聘诈骗,要求返还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李某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及手续费,通过二维码收款共计约3.5万元。初期李某返还部分小额利息以骗取信任,后以'裸聊数据需加密'等借口持续索要费用。张某某在某地线下见面时被要求转账,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后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李某实际为个体经营者王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第三方独立操作,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显示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及'裸聊敲诈'话术诱导转账。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但主张部分款项已用于'招聘服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企业员工实施诈骗,判令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已实际提供的招聘服务费用1.2万元后返还剩余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扩大损失。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