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某科技冒充客服骗款案

张某某遭某科技冒充客服骗款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冒充客服骗款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协议,因对方以高收益诱导转账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加盟项目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冒充客服)以'低投入高回报'为由诱导缴纳加盟费。对方通过伪造公司文件及虚假项目承诺,诱导张某某分三次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初期通过返还小额利润获取信任,后以'保证金''技术服务费'等名义持续索款。张某某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后,通过保存的聊天记录及短信截图向平台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员工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商业合同,仅存在履约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聊天记录时间线、转账凭证与虚假承诺的关联性。公司无法提供李某授权证明及实际履约证据,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官方号码但未提及具体业务内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员工冒充客服虚构项目信息,构成民事欺诈,裁决返还张某某本金约2.8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警惕'先返利后收费'话术。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可有效维权,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对明显虚构的商业机会应及时报警处理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