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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平台诱导缴费资金遭快速转移案

【标题】求职平台诱导缴费资金遭快速转移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求职,因缴纳培训费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注册账号,通过平台与自称HR的工作人员沟通后,被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方可入职。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以裸聊为由威胁其支付更多费用,最终资金被分拆至多个账户并快速转出。平台未提供有效合同及服务内容,监控视频显示客服人员多次引导用户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诈骗行为,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未直接参与资金往来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监控视频,证明其被诱导支付费用过程。公司仅提供平台使用协议,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与平台运营模式,认定存在诱导缴费的违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已支付费用2.8万元,并承担50%的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预付费用陷阱,保留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取证完整性。平台应强化对异常交易的监控,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