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养老服务诈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养老服务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虚假招聘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接触自称某养老服务公司主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可提供医疗养老行业就业机会为由,诱骗张某某缴纳征信修复费用。在约定线下见面后,李某通过伪造对公账户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付款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不存在,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期间,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一份不存在的员工离职证明。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结合转账记录时间节点认定诈骗行为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回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3条表见代理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所谓征信修复等违法承诺。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证据,避免因扫码付款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