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被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某。对方以'贷款审批通过可快速放款'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信用卡信息。期间李某某伪造贷款审批通过网站截图,通过线下咖啡厅见面加深信任。张某某按要求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账户被冻结且失联,遂向平台投诉未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某真实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个人诈骗行为,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不承担第三方交易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伪造的贷款审批网站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及转账记录。被申请人虽对部分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实地走访事发咖啡厅,确认李某某曾在此与张某某见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张某某保证金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交友对象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发现异常交易应主动干预。建议用户核实对方职业信息,避免轻信'快速放款'等话术,发现被骗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