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遭QQ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者遭QQ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谎称系银行客服,以'教育培训项目'为名诱导其先期垫付3.5万元课程费用。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教育培训资质,且对方提供的所谓银行账户信息虚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张某某多次通过QQ与对方沟通,留存有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退还垫付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存在过错。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故意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记录、QQ聊天记录及资质证明材料。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未出示有效资质文件。张某某提供银行流水及QQ对话截图,证明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行为。公司未能就交易真实性举证,仲裁庭采信张某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款项2.8万元,扣除合理维权成本后,认定公司存在主要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冒充金融机构的转账要求,保存完整证据链。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避免与对方继续交易。本案警示网络交易需严格核验对方资质,对公账户转账前务必确认账户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