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医疗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医疗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因轻信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销的'医疗养老服务',被以电信诈骗手段骗取3.5万元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某称其医保账户异常需处理。在获取张某某信用卡信息后,以'医疗养老服务费'名义诱导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嗣后以'案件串并需转账'等理由要求继续汇款,但始终未提供任何服务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虚假医疗服务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否认诈骗行为,称张某某主动提供支付信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银行流水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对方虚构身份实施精准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合同或履行凭证,仅以'正常业务往来'为由抗辩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存在虚构身份、伪造案件信息、骗取财物等行为,依据《刑法》第266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判定其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医保异常'等诈骗话术,核实身份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建议金融机构加强反诈预警,市民发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同时注意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