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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虚拟币转账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婚恋交友为名,虚构'直播带货高收益项目',谎称可日赚千元,诱使张某某通过虚假平台APP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资金到账后,李某以'多级拆分投资'为由要求张某某继续转账,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无实际交易记录,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自愿转账应视为投资损失,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APP转账截图及平台虚假宣传资料;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交易凭证,仅以'平台自主运营'为由抗辩。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平台真实性,确认存在虚构交易场景的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虚拟币损失2.1万元,其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投资骗局,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案并固定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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