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恋爱中被诱导投资假平台损失3.5万
【标题】学生恋爱中被诱导投资假平台损失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理财师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可快速返佣'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金某财富'APP。在连续三个月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投入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APP已下架,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APP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其注册地在境外,资金流向不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关系建立信任后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民事投资纠纷,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之过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注册信息、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所谓'投资协议'复印件,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仲裁员通过技术核查确认APP为仿冒平台,且公司未在备案信息中显示相关业务资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诈骗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保存电子证据,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