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直播购物遭精准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直播购物遭精准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购物诈骗,主要争议为直播带货平台是否存在审核失职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直播购物平台购买保健品,客服称其符合中奖条件需缴纳3000元手续费。张某某通过境外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提供商品及中奖证明,遂要求退款。期间多次拨打平台客服热线,通话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工号及公司名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客服冒充工作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抗辩称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客服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经鉴定,转账金额与商品实际价值严重不符,且公司未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客服使用威胁性语言诱导转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用户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平台未履行核验义务的连带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直播带货需强化商家资质审查,老年人应警惕'中奖'等话术诱导。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完整通讯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