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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领导QQ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QQ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生,被冒充公司高层人员的QQ账号以政务短信链接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公司财务部'的政务短信链接,点击后进入某APP。通过QQ联系'领导'后,对方以项目资金周转为由要求充值入金。张某某在电信电话指导下,分三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约3.5万元。后APP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账号为伪造并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妥善管理政务短信链接导致被骗;被申请人称无法控制第三方伪造账号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短信截图、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被申请人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APP下架时间、通话记录等关联证据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申请人2.45万元,剩余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

【分析启示】警示企业需完善政务短信管理机制,提醒员工警惕精准诈骗手段。建议个人核实身份信息后再进行资金操作,保留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取证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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