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领导骗取3.5万元保证金
【标题】婚恋平台假领导骗取3.5万元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诈骗纠纷,案由涉及婚恋平台用户遭遇冒充领导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李某以办理贷款需支付征信审核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进行视频通话并添加微信联系。在约定线下见面后,李某以'紧急处理'为借口,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后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分子,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于民事纠纷,且未与张某某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见面照片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未能证明李某具有代理权限。仲裁员认为证据链完整,符合诈骗特征,依法启动刑事程序并支持民事赔偿诉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全部保证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75条关于不当得利的处理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虚假身份诈骗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熟人'诈骗陷阱,遇要求转账务必核实身份。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案件串并。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防止被冒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