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老人培训费被判刑

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老人培训费被判刑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老人培训费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涉案APP于2024年5月被平台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被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国家最新教育培训政策'为名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APP。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后,被要求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提供手机验证码,最终发现APP无法正常使用且对方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代理关系,认为张某某自愿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截图及聊天记录,确认对方使用公职人员头像并提及政策文件。公司未能提供交易凭证,张某某提交的网贷提现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3条,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网络诈骗,遇到要求屏幕共享或验证码的陌生APP应立即终止操作,及时通过12381反诈专线核实身份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