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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公职人员微信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公职人员微信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技术服务,双方因诈骗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区公共服务办理场景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添加其QQ,以办理养老补贴为由要求通过微信扫码转账。初期返还1000元后,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该公司APP已下架且账户异常,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政府身份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系商业合作纠纷,且已通过微信转账完成部分履约。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转账性质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APP下架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合作协议或资质证明,对关键转账场景的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利用公共服务场景实施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行为处罚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应警惕'养老服务'类诈骗,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保存微信转账记录、APP下架通知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网络平台应对异常账户加强监管,防范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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