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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公职人员APP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公职人员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谎称能办理高收益理财,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以'项目审批'为由要求其先转账5000元,后又以'资金解冻'为由分三次骗取约3.5万元。APP于2024年8月被通报下架,李某账号已封停,平台无法提供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需全额赔偿;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李某账号被封,无法追查资金流向,仅承担次要责任。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就李某的虚假身份及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公司承认APP存在违规推广行为,但主张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委实地走访涉案APP原运营场所,确认其存在伪造政府标识的违规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实名认证及风险提示义务,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实名认证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平台审查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养老项目'类骗局,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网络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遇异常情况及时封停账号。本案警示:仅凭转账凭证难以完全证明诈骗事实,需结合多维度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