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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婚恋诈骗索要3.5万元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婚恋诈骗索要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贷款审批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期间李某通过伪造工作证件、虚构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取张某某信任,并要求其签订虚假合同。后李某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还款,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应返还钱款;李某辩称系民间借贷关系,且已履行部分承诺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双方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李某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对方使用单位内部称呼,李某承认虚构身份但称系投资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构成冒名诈骗,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应警惕身份冒充,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对方虚构公职身份时,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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