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者中奖骗局遭虚拟币诈骗

待业者中奖骗局遭虚拟币诈骗

【标题】待业者中奖骗局遭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为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养老服务公司客服电话,对方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在获取转账凭证后,对方诱导张某某点击陌生链接并提供验证码,后通过线下接触要求其调取平台信息。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立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诈骗行为由第三方实施,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操作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操作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使用规范,亦无法说明第三方身份。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虚拟币资产,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服务'为名的电信诈骗,注意核实企业资质。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平台方应建立客户身份验证机制,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