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未追回

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诱导其在虚假投资理财APP注册并转账3.5万元。后李某通过QQ要求脱离平台交易,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完成所谓'贷款审批',但资金被快速转走无法追回。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涉案账户已注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监管失责导致资金损失,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且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对话记录、APP注册截图、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依法采信申请人证据并启动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情形,判决返还张某某损失金额的70%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合同相对方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平台合作方资质审查,用户需警惕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行为,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