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遭虚假代购骗局诈骗3.5万元获赔

待业人员遭虚假代购骗局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代购骗局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络购物被骗诉某科技公司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添加自称海外代购客服的微信账号,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宣称可代理境外商品销售。在取得信任后,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支付3.5万元保证金,并伪造订单截图承诺7日内返还10%利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代购资质骗取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双方争议焦点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及责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电商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报案回执。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反证,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完整性认定诈骗事实,但考虑到张某某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酌情判定赔偿金额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条(非法冒充身份)及第25条(资金管控措施)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资质真实性,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合作方信息,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遭遇诈骗要及时报警并留存转账凭证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