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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上的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账号诱导至支付宝转账3.5万元。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平台审核责任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政策补贴退款'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境外账户转账3.5万元。诈骗分子通过伪造文件、要求屏幕共享及提供身份证号等手段获取信任,期间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并约张某某线下见面。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被骗,遂向平台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致其受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交流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用户未尽核实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双方就平台审核机制及用户举证责任展开辩论,鉴定机构证实转账账户为境外虚拟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需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198条: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分析启示】平台应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公职人员'身份。遭遇诈骗需立即报警并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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