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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医保平台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医保平台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主营医疗养老项目,因涉嫌医保报销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收到自称医保局工作人员的对话,对方以医保报销为由要求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操作转账,后发现该平台为伪造网站,账户已被封停,遂向仲裁委申请追责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核实平台真实性导致被骗,被申请人辩称转账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报警处理,但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员工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平台网站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仲裁委认定关键证据缺失,但公司存在管理漏洞,要求补充举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损失,员工需自行承担部分风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多层审核机制,员工遇异常指令需核实身份,网络交易保留完整证据。本案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部分责任认定,提醒注意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