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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虚假平台骗缴培训费遭索赔

【标题】老人被虚假平台骗缴培训费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教育培训平台;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抖音刷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项目,对方客服人员使用伪造的营业执照和虚假成功案例,谎称可提供内部教材及资质认证。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无法联系到负责人,遂要求退款。期间嫌疑人通过社交平台持续诱导张某某二次缴费,最终被警方识破系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张某某主动签约属自愿交易,且已提供部分课程资料。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资金返还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显示客服人员使用虚假身份诱导缴费。被申请人仅提供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课程内容及师资情况。仲裁员现场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其未取得教育部门备案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支出,共计约4.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及第157条民事行为撤销规则,判定合同无效并支持退款主张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社交平台高收益培训骗局,缴费前务必核实资质。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证据,通过监控视频、转账记录等形成证据链。对于虚构平台的退款请求,应主张返还全部款项及维权成本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