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保健品骗局骗钱公司员工被追责

保健品骗局骗钱公司员工被追责

【标题】保健品骗局骗钱公司员工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销的养老项目,被要求缴纳约3.5万元保健品费用。期间,公司员工多次以'公检法人员'身份致电张某某,称其涉嫌违法犯罪,要求通过手机验证码和屏幕共享功能核实身份,后以'资金冻结'为由诱导转账。张某某发现被骗后,调取短信截图及通话记录,发现公司存在资金多级拆分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别员工个人行为,且已按约定提供养老服务,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通话记录及短信截图,发现公司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转。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服务真实性,员工证词亦无法解释为何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通过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的行为,支持张某某主张的经济损失认定,但扣除部分实际支出的养老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同时参照《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警惕'养老服务+保健品'诈骗套路,遭遇要求验证码、屏幕共享等操作时应提高警惕。企业应加强员工合规培训,避免因管理漏洞导致法律责任。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