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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诱导网购用户转虚拟币被追缴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诱导网购用户转虚拟币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的账号,对方以医疗养老政策为由诱导其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保健品。期间要求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并脱离平台交易,后以需支付手续费为由多次索要资金。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异常后报警,平台提供网站截图显示存在虚假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愿交易,仅提供部分转账凭证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微信聊天记录、平台交易流水及网站截图证据,要求双方就虚拟币转账真实性进行说明。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完整交易对账单,张某某提交的截屏显示其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退还违法所得约3.5万元,并处以30%行政处罚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对虚构身份实施欺诈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确认对方资质,警惕脱离平台的异常转账要求。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可有效维权,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