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构贷款骗局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构贷款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贷款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帮助注销网贷账户为由,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征信修复费',并承诺可解决贷款征信问题。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5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政府工作人员'实为冒充,且相关网贷账户未被注销,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的征信服务协议,拒绝返还。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某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婚恋平台对话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提交的'服务协议'因未实际签署且内容与事实不符被认定为无效证据。仲裁员结合资金多级拆分痕迹及银行流水异常波动,确认张某某存在被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李某某行为构成刑事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第三方支付留痕可作为关键证据。平台应对注册用户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查,避免沦为诈骗工具。遭遇资金提现受阻时应第一时间固定电子数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