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虚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虚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贷款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通过平台转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李某谎称需缴纳保证金,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后李某以'紧急止付'为名,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将资金转出,导致张某某损失殆尽。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李某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依据《电子签名法》认定短信截图证据效力,并追查资金流向发现公司账户存在异常转账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限期返还张某某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网络诈骗案件需注重电子证据保全,遭遇'征信修复'等话术时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发现资金异常转移要及时申请冻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