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网贷账户注销及贷款征信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被同事推荐使用'智投宝'虚假APP进行理财。该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张某某注销网贷账户并提供征信信息。在连续操作三周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平台无法提现,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冒充投资老师,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资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诈骗,要求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张某某主动操作账户,应自行承担责任。双方对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及赔偿责任分额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重点审查了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第三方支付流水。经技术鉴定确认'智投宝'为非法平台,公司未能证明已尽到信息安全义务。仲裁员现场演示虚假APP诈骗套路,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2.8万元及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民法典》第1191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员工信息安全培训,对异常交易及时核查。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同时追究内部监管责任。建议建立第三方支付风险预警机制,防范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