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招聘人员诈骗网购用户3.5万元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诈骗网购用户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网购用户,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涉嫌诈骗的网络平台,案由为嫌疑人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保健品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QQ号987654321添加好友。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合作'为由,谎称可代办医保报销手续,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其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QQ号与公司官方账号不符,且对方要求其提供医保卡信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账户为虚拟身份,公司未授权相关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交易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通过APP截图证明业务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APP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信息表。仲裁委认定QQ号与公司官方账号存在明显差异,且支付行为与公司业务无关联,公司未能证明交易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属刑事犯罪;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因欺诈导致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冒充客服等诈骗手段,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业务真实性。第三方支付留痕可作为关键证据,高危人群应谨慎对待涉及医保报销的高额转账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