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虚假投资平台骗3.5万元遭跨境转账
【标题】女子被虚假投资平台骗3.5万元遭跨境转账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投资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名诱导其下载某投资APP,谎称可操作对公账户交易。在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和屏幕共享权限后,李某伪造金融机构人员身份指导张某某进行跨境转账,累计转出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登录,且李某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杀猪盘诈骗导致工资损失,要求公司赔偿全部损失;公司辩称其仅提供网络借贷场景平台,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未证明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数据固定,调取张某某手机支付记录及APP操作截图。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方协议'被证实为伪造,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明确要求跨境转账操作。仲裁员现场演示虚假APP界面,确认其与正规金融平台存在明显差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酌情支持申请人主张的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借贷案件的规定》第12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交友中需警惕高收益诱惑,发现异常资金流转应立即终止交易。建议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保存证据,遇跨境诈骗应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应对员工涉诈行为承担适当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