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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错过止付窗口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错过止付窗口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社保医保问题遭遇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医保账户存在异常需补缴费用。对方通过电话指导下载某投资类APP,并以'虚拟币转账可快速解冻账户'为由,诱导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对方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直至账户被冻结后才察觉异常,但已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时限。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导致损失,被申请人辩称无法证明转账与诈骗的直接关联性,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通话记录、APP注册信息及银行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提供客服话术模板及所谓'官方合作证明'。经审查网站截图显示诈骗平台与社保局无任何关联,结合验证码索取等异常行为,认定存在诱导转账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申请人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金融机构配合义务;《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冒充公共服务的诈骗话术,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完整证据链,金融机构应完善异常交易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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