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被冒充社保局骗3.5万元
【标题】个体户被冒充社保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社保补缴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医疗器械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以'社保医保未到账需补缴'为由诱导。对方伪造政府官网截图,要求下载虚假APP进行操作,谎称需通过境外账户转账才能办理医疗养老相关手续。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报警,但资金已通过跨境支付平台被快速转移。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损失,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聊天记录、伪造网站截图、银行转账凭证及跨境支付平台流水。公司仅提供内部工作记录,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正式合同或有效授权文件。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异常、虚构办理流程等证据,认定存在民事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转账本金3.5万元,并赔偿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并主张赔偿。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个体经营者需警惕'社保补缴''医疗养老'等高频诈骗话术,核实政府机构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电商平台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发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应及时冻结账户并配合警方调查。维权时要注意保留网站截图、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申请紧急止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