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贷款专员诱导充值被诈骗

冒充贷款专员诱导充值被诈骗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诱导充值被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商业交易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公司否认相关指控。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入职后被安排参与加盟代理项目。公司业务员以'公共服务办理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冒充公司贷款专员致电张某某,虚构资金拆分流程并制造账户异常假象,最终导致张某某陷入资金纠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业务员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交易属正常商业代理协议,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办理,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第三方支付流水、通话记录截图及公司账户异常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资金具体用途。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确认公司存在虚构业务场景、伪造身份信息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冒充公职人员、虚构公共服务办理流程,诱导张某某进行资金转账,构成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中以'公共服务办理'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保留所有转账记录和沟通凭证。如发现资金被多级拆分、账户异常等情况,应第一时间申请紧急止付并报警处理。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