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投资导师诱导转账骗走3.5万元
【标题】冒充投资导师诱导转账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关注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李某的账号。李某自称金融投资导师,以征信修复和网络借贷平台资金拆分技术为噱头,诱导张某某缴纳'保证金'。通过伪造资质文件和虚假项目介绍,李某以对公账户转账为名,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转账,最终骗走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公司称该行为属个人活动与企业无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转账行为系李某个人操作且未使用公司账户,认为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企业责任及诈骗金额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仲裁委要求其调取对公账户资金流向。经核查,公司账户确实存在异常入账记录,且李某使用企业名义进行宣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失职,需承担主要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公司因管理责任导致员工受骗,依据《民法典》第1191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伪装专业身份的诈骗行为,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遭遇要求验证码的转账请求需提高警惕,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