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保证金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保证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服务产生纠纷,案由涉及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所谓'征信修复代理',对方声称可帮助其提升贷款审批通过率。在支付约3.5万元贷款保证金后,张某某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资金流水核验',随后发现账户资金被快速转移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平台客服以'优化征信'为由要求持续转账,张某某在发现骗局后向平台申请退款未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且已提供部分征信服务,认为申请人单方终止合同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申请人提交了平台诱导性话术截图、资金流向明细及银行流水证明。被申请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说明资金具体用途。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依据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确认资金异常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2.8万元保证金,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关于非法买卖征信信息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建议求职者核实机构资质,避免在未签订正规合同情况下支付大额保证金。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