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政府人员骗培训费被追缴
【标题】企业主冒充政府人员骗培训费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后,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医疗服务项目为由要求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用,后发现该公司涉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服务岗位招聘信息,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通过伪造政府部门文件冒充工作人员,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境外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受骗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主虚构政府合作背景,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骗取费用;企业主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张某某通过非平台渠道完成交易以规避监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企业主的通话记录,核实其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实施诈骗的手段。企业主未能提供服务合同及资金使用凭证,且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境外账户,证据链完整。
【仲裁结果】仲裁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条,认定企业主构成诈骗罪,裁决冻结涉案账户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假宣传,核实企业资质及政府合作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应加强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