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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官员推销保健品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冒充官员推销保健品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该公司通过电商平台开展保健品销售业务,涉案APP于2024年5月被封停。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保健品信息时,被自称卫健委工作人员的客服以'国家补贴政策'为名诱导购买高价保健品。公司通过伪造政府文件,要求其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获得'补贴资格',期间以'退款理赔'为由多次要求其配合提供个人信息。APP于2024年5月被平台封停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无法办理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营销活动,且已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交易,主张双方存在民事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银行流水及APP后台数据,确认其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确无国家补贴资质,且客服使用伪造证件冒充公职人员。公司承认APP存在虚假宣传但否认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构成民事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