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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投资虚拟币被某公司诈骗案

【标题】退休人员投资虚拟币被某公司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案由为财产损害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为由推销保健品,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并缴纳费用。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公司账户频繁异常转账,资金被快速转入虚拟币通道且无法提现,遂要求退还本金但遭拒绝。期间多次通过微信沟通未果,最终发现该公司实为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资金用于项目投资,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未出示合作合同或项目资质文件。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公司异常行为,认定存在诱导转账及资金非法转移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虚拟币诈骗陷阱,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企业不得以虚假项目诱导客户将资金转入非法渠道,否则构成刑事犯罪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