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中奖诈骗要求屏幕共享致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诈骗要求屏幕共享致损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系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招聘为名诱导其下载'XX招聘'虚假APP,后以中奖名义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提供屏幕共享权限。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随即报警。经调查,该APP已被平台下架,李某某实际为境外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团伙诱导至虚假APP完成交易,要求退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存在主动转账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注册信息、资金流水及聊天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APP下架时间存在直接关联性。针对屏幕共享请求,仲裁庭认定该行为构成重大异常交易信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张某某因平台服务瑕疵导致的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以招聘为名的中奖骗局,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终止并保留证据。本案警示:屏幕共享权限属于高风险操作,任何要求该权限的行为均应视为诈骗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