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学生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学生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牵涉,案件涉及贷款征信、征信修复及虚假投资理财平台等违法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某金融管理局工作人员的陌生电话,对方以征信异常需立即处理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信用通'的涉案APP。该APP界面高度仿真政府官网,通过伪造征信报告及'修复服务'话术,以支付贷款保证金、征信修复费等名义,要求张某某分三次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对方以'保护资金安全'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APP内虚拟交易完成转账,后突然关闭平台并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从资金流向追踪中确认其转账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全程被骗,要求追回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仅为信息发布平台,未直接参与转账操作,且张某某存在主动充值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构成诈骗共犯及转账行为的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涉案APP后台数据、张某某手机监控视频及银行流水记录。经质证,平台运营方无法解释APP内虚假政府标识及诱导话术来源,且资金流向显示其账户与诈骗分子存在多笔异常交易。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重点审查了平台运营主体的过错程度。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约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学生群体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遇到公职人员身份冒用应立即报警。平台方应严格审核合作资质,避免因疏于管理成为犯罪工具。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通过资金流向追踪锁定诈骗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