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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虚构征信修复骗局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虚构征信修复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征信修复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虚假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在医疗养老项目中投资,承诺高回报。期间通过短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伪造某科技有限公司APP截图,利用网贷提现后转账方式,诱使张某某向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经核实,李某某实际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该公司未参与任何经营活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领导的李某某骗取投资款,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认为属于自主投资行为,且未收到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伪造的征信修复承诺短信、APP截图及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制度文件,未对资金流向作出合理解释。仲裁员现场演示屏幕共享功能验证流程,确认张某某操作全程被远程操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对合作方资质审核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关于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所谓'征信修复'骗局,投资前应核实合作方资质。遇到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存证据。企业需建立严格的合作方审查机制,避免因第三方诈骗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