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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取3.5万赔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取3.5万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声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可通过'贷款征信修复'服务解决,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期间李某多次以'资金监管'为由要求补充个人信息,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为虚假平台,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民事纠纷,认为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但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公司方对资金流向提出异议,主张系商业合作而非诈骗。仲裁委要求补充第三方平台验证信息,但张某某无法提供更多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仅支持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建议核实平台资质并留存完整聊天记录。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立即报警,同时注意证据完整性以提高维权成功率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