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误信中奖骗局转入虚拟币损失3.5万
【标题】学生误信中奖骗局转入虚拟币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中奖名义诱导其缴纳3000元保证金,随后谎称需通过虚拟币通道进行投资理财,承诺每日返利。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分三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中奖'系骗局,遂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投资理财场景、诱导转账行为;公司辩称仅为信息发布平台,未参与资金划转且已配合警方调查。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平台责任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银行卡转账凭证及虚假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交了服务器日志未显示具体操作记录。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其余损失因张某某未充分核实平台资质被部分驳回。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欺诈赔偿条款,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中奖需警惕虚拟币陷阱,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对于高额转账应核实对方资质,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