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实施医疗养老诈骗案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实施医疗养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诈骗纠纷,案由涉及网络购物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流转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医疗养老设备,被自称某政府部门财务人员的电话联系。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及身份证明。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发现该平台实为虚构的二手交易网站,资金被进行多级拆分操作,且无法联系到所谓政府工作人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及冒充政府人员的行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则称仅提供平台信息,未参与资金操作,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网站截图、通话记录及资金流向明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转合法性,亦无法说明第三方支付账户关联性。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完整,符合诈骗行为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款项,并赔偿维权支出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第三方支付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诈骗手段,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资质。建议通过正规平台交易,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资金异常拆分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