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聘扫码被骗3.5万元招聘平台担责
【标题】学生应聘扫码被骗3.5万元招聘平台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在校学生,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涉及补贴补助事宜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补贴职位信息,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已注销,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但因未及时留存关键证据导致追查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机构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通过平台完成风险提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免责声明。仲裁员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二维码收款账户与公司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经济损失约3.5万元,并认定其涉嫌通过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补贴政策真实性,对要求预付款的岗位保持警惕。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拦截。电子证据需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确保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