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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追偿案

【标题】学生遭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追偿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21岁女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会员,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转入虚拟币账户。期间李某伪造合同协议,谎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先后要求张某某分6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实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知情、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资金转移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商平台截图。公司仅提供会员注册协议文本,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平台存在异常资金流动记录,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作出认定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退还张某某非法所得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履行用户身份审查义务,电商平台不得为非法集资提供便利。投资者应警惕'投资老师'话术,核实项目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发现诈骗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